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12-03
为了遏制新农合住院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切实保障参合人员的住院医疗待遇水平,从2013年8月11日起,泸县新农合住院医疗费用由原来的单一制控费措施改为双指标控费,即由原来的总费用次均费用改为补偿次均费用和自付费用比例相结合控费。
运行三个月来,住院医疗费用较之前降低300万元,降低率15 %;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62 %。这样既保证了新农合基金安全,又保障了参合农民的根本利益,双指标控制住院医疗费用也初见成效。(泸县医保局 刘家利)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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