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1-13
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律师行业的监管,不断提升律师行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自2016年开始,泸县全面推行律师社会评价工作。
一是出台《泸县律师社会评价方案》。《方案》规定,评议项目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社会评价等4大项11条内容。
二是评议工作常态化。律师社会评价工作每年进行。评议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底司法局将律师信息发函到各镇(街)以及法院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将平时检查结果与征求到的汇总意见相结合对律师进行综合评议。
三是科学运用评议结果。评议结果将在每年的法律服务协会会员大会上通报,并报送市级部门。评议结果作为律师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评议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通过近年来的社会评价工作,泸县律师职业道德显著提高,职业素质明显提升,行业良性竞争,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肯定。目前,泸县将社会评价工作拓展到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吴晓敏)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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