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网 发布时间:2013-12-21
18日,泸州市最大一起财产保险诈骗案——泸州国贸酒业有限公司涉嫌480多万财产保险诈骗案,在江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再次开庭审理。

2012年8月,泸州遭遇了一场罕见的洪水,位于泸县的泸州国贸酒业有限公司也遭受了洪灾的严重影响。但在随后的保险理赔过程中,该公司被举报涉嫌保险诈骗,举报人称酒窖中的35.7吨基酒全部是自来水,真正的基酒早已被转移,而其酒窖中的发酵粮食数目也有伪造嫌疑。

今年6月17日,泸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泸州国贸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代表赵霞提起公诉。今年11月28日和12月18日,江阳区人民法院两次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昨天的审理中,诉辩双方再次就多组证据及证人证言,进行举证、质证。
法庭上,被告人及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被告人陈诉资料及证人证言,在适用性和真实性上存在争议,法庭不应完全采信,作为定案依据。

公诉人则认为,他们出示证据的方式方法完全合乎现行法律的规定。
在诉辩双方多轮举证、质证过程中,举证证据的增多,质证意见的异议,引起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经过多轮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后,公诉机关提出需要补充本案部分相应证据,并申请该案延期再开庭,后经法庭合议庭合议,同意了公诉机关的申请。
审判长宣布休庭后,被告及其辩护人提出异议,并表示将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争取尽早解除被告人的强制措施。(现在时记者 贺仕伟)

编辑:邱向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