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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下月起施行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1-20

  据悉,《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将从12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明确,需要纳入保护的山体主要有忠山、南寿山、方山、学士山、九狮山、冠山以及东岩公园、张坝桂圆林、百子图文化长廊、江阳公园、木崖公园等临江山体,将采取综合措施,防止或者减轻人为活动和自然灾害对山体、山体植被的破坏,维护和恢复山体自然生态。

  该《条例》是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六部法规,也是全省第一部对中心城区山体实施整体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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