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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 司法公开的助推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12-31

  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议中,最高人民法院就裁判文书公开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并于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彰显了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的坚强决心。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全面贯彻司法公开的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拓宽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和渠道,促进司法公正。

  组织专项力量,狠抓落实。明确一名院领导主管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设立内设机构网络管理办公室,配备专人具体负责裁判文书上网等工作;通过严格按照《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的要求,对文书上网工作的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要求各个庭室确定一名干警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破处司法神秘主义,主动接受监督,增加司法透明度。要求全院干警充分学习、领会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议中司法公开的精神,全面破处司法神秘主义,转变作风,培养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工作作风,坚决克服怕文书质量出问题,怕上网增加工作量等畏难情绪。裁判文书的上网,实现了对司法权的有效制约。刑事案件判决书在网上公布以后,将法院经庭审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裁判全部在网上“晾晒”,人民群众可以全方位了解案件经过,了解适用法律依据,了解最终裁判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监督。

  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保障司法公信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使法官提高了自我监督、检查的意识,裁判文书的制作比以前更加规范、说理更加透彻,总体质量将会有较为明显的提高。裁判文书上网形成了一种“倒逼”机制,有效促使法官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案件本身根据标的、金额的区分可以有大小,但公平正义没有大小之分,在当事人心里像水一样清澈,所以判文书质量的提升有效的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方华)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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