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03
近年来,泸州市合江县九支镇积极创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以“四个转变”大力化解矛盾纠纷,成效初显。
一是预防为先,从“被动受案”到“超前掌握”转变。为有效解决“等案上门”和“坐堂办案”等问题,九支镇坚持预防为先、超前化解的工作原则,建立完善了以村、社管理为点,以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小组为线,以全面统筹推进为面的“点、线、面”相结合矛盾化解机制。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日常平日查、节庆假日重点查、敏感时期细致查的“三查”活动,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努力把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阶段。
二是整合资源,从“各自为阵”到“团队协作”转变。建立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制度》,完善了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了各级干部共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制定落实了《社会矛盾化解实施方案》,积极组建了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司法所、群工办、派出所以及各村(社区)干部组成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小组。通过各项制度的严格落实,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各自为阵到团队协作的转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显著提升。
三是分流归类,从“无序调处”到“有序分类”转变。结合实际将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分类细化为邻里纠纷、征地拆迁赔偿、医患纠纷等类别,工作小组成员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不同分工带头开展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入2011年以来,共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00余起。
四是联动联调,从“单兵作战”到“合力运作”转变。实行了化解矛盾纠纷“分级调解制”,即矛盾纠纷先由责任区镇干部协同村社干部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无效的,由镇领导调解;经镇领导调解无效的,再汇同司法所、群公办工作人员进行协调。(完)王晓梅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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