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晚报 发布时间:2014-03-25
新修订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对餐饮业中的雅间费、开瓶费等“霸王条款”明令禁止。“新消法”已实施10天,宜宾的餐饮业是否还在收取这些费用?昨(24)日,记得进行了暗访。
【暗访】
两家店子乱收费
昨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向宜宾城区多家酒楼饭店咨询雅间费和开瓶费的收取情况,发现有少数餐饮店仍在收取这些本质属“霸王条款”的费用。
“自带的白酒和红酒不收开瓶费,饮料大瓶的每瓶收5元,听装的每瓶收3元。”南岸西区某中餐饭店服务员说,如果订雅间,可以根据预定金额点菜,不收雅间费,但如果自带饮料则要收开瓶费。
在老城区某酒店,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咨询雅间的收费情况。服务员表示,雅间不设最低消费,但如果饭后要在雅间内娱乐,要根据雅间的大小收取50-100元的费用。记者问及自带酒水会否收取开瓶费时,服务员表示不收。
记者暗访了老城区及南岸的近10家餐饮店发现,其中有两家在收取开瓶费或雅间费。
【消协】
可拨打12315投诉
“新消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记者从宜宾餐饮协会了解到,宜宾知名的大酒楼早前就已经取消“禁止自带酒水”、“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多项自设的规定,尊重食客的自由选择。餐饮协会负责人表示,“协会将继续积极规范和引导餐饮行业的秩序。”
宜宾市消委会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新消法”明确禁止了这些霸王条款。如果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发现有“最低消费”、“雅间费”、“开瓶费”等不公平、不合理的店规,要坚决说“不”,并拨打12315投诉。(记者 叶晓姝)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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