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1-26
11月22日,记者从龙马潭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推进作会上获悉,自2019年12月1日起,龙马潭区将在长江上游珍惜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长江、沱江、龙溪河及濑溪河流域龙马潭段,实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会议对全区2019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出:自2019年12月1日起,龙马潭区将在长江上游珍惜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长江、沱江、龙溪河及濑溪河流域龙马潭段,实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副区长唐栋良强调,禁捕退捕工作是一件大事、急事、难事和要事,各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根子上深化认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层层落实责任,切实组织实施,做好后续保障,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禁捕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今年1月6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根据部署,2019年底前,长江流域已经公布的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要实现全面永久性禁捕;2020年底前,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实施为期10年的禁捕。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施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部署的重要措施,也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一方面,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国家给予适当补偿,引导渔民退捕转产;另一方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满足全国人民对水产品消费的需求。(杨谨瑞)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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