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1-26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代社会却出现了“借钱的是孙子,欠钱的是大爷”这种怪相。然而,“欠钱者”真的是“大爷”吗?一起看看欠钱人的日子吧。

近日,一名被执行人蔡某来到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债务。究其原因,蔡某说:“在限消、失信的日子里,我太难了”。
原来,蔡某因工程需要租赁纳溪某机电维修部的空压机进行工程建设,工程完工后经结算需付8万多元的租赁费,但蔡某一直久拖不付。法院判决后,蔡某仍不主动履行,该维修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蔡某一直躲避执行法官,后来法官通过大数据联系到蔡某并了解到蔡某在重庆工作,便催促其尽快履行,但蔡某仍拒绝报告财产、拒绝履行债务。法官告知蔡某将限制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可蔡某仍不在乎,声称“随便你们啷个整”。蔡某的行为已违反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制度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官果断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员措施。
采取上述措施不久,蔡某从重庆赶到纳溪区法院执行局,称自己现在“寸步难行”了,出行买不到高铁、动车票,银行不放贷,最难的是,与他人洽谈生意也因被查询到失信信息而导致生意“泡汤”。因此,蔡某主动履行了两案8万多元的租赁费。履行完毕后,执行法官解除了蔡某的限制高消费措施、删除了失信信息,蔡某如释重负,连说感谢。蔡某说:“在限消、失信的日子里,自己不能买高铁、动车票,不能贷款,出行极其困难;老赖身份还被识破,生意没法做;办事处处受限,要不是朋友开车送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过来履行。现在自己终于从‘老赖黑名单’里走出来了。
法官告诉蔡某:采取限高、失信措施只是开始,如果查实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构成拒执罪,还将面临刑事处罚。(胡浩 冯永祥)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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