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1-26
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管理工作,泸州市古蔺县落实三项制度做好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一是落实死亡月报告制度。为准确掌握各村(社区)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要求各村于每月10日前将本月死亡人员上报至乡镇劳保所,并由乡镇汇总于每月15日前报县社保局相应股室,对死亡人员进行暂停待遇发放。
二是落实社会公示制度。通过古蔺融媒、古蔺电视台、微信、微博等方式,定期公式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名单,提醒他们及时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切身利益。
三是落实部门联动制度。联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以全民健康体检为契机,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卫计、公安、民政等部门联动机制,不定期共享死亡、户口注销、火化人员名单,及时暂停相应保险待遇,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古蔺县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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