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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通过 擅砍者将重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02

  近日,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

  该《条例》明确,擅自砍伐一级古树或者名木的,每株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移植一级古树或者名木的,每株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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