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龙马潭区检察院:让迷途少年重返正道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4-15

  “父亲在打豆子的时候,我递给他一杯开水,他说我长大了,我真的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唉,希望明年不会让父母失望了。2013.7.31”

  “现在我每天都在家里帮爸妈做一些家务活,每天早睡早起,日子过得非常充实。2013.8.29”

  “等今年过了,明年一定好好出去打工找钱,做一个男子汉,让一家人都幸福。2013.9.17”

  “……”

  “我的考验期到了,谢谢你们的帮助与照顾,在你们的鼓励和引导下,我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谢谢!”

  从去年7月份开始,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未成年检察科的检察官张怡君每个月都会收到一封落款为小亮(化名)的来信。在6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这个17岁的少年将自己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对“张阿姨”说得非常详细。因为在他看来,张阿姨不仅在最困难、最不堪的时候挽救了自己,更是用她的耐心、爱心让自己走上了正道。如今,小亮在广州一家电子厂打工,每月3000多元,除去日常开支,每月还能给父母寄一些回去。“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电话那头,小亮含着热泪激动地说。

  2013年3月,17岁的小亮因为沉溺于电子游戏,认识了在游戏厅闲耍的“杰哥”、“玄哥”,一来二去,大家熟悉了,而钱也花光了。这时,“杰哥”、“玄哥”提议一起去偷摩托车来卖,涉世未深的小亮也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一天凌晨两点过,三人从游戏厅出来,走到石洞镇张家祠,正好见一辆摩托车停在楼下,见四面无人,三人剪线搭火将摩托车盗走,没想到才骑到江阳区蓝田镇,就被巡逻的民警发现,小亮也被抓获了。

  在第一次接触犯罪嫌疑人时,承办人张怡君发现小亮其实是一个还未长大的孩子,陪他来的母亲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经过到小亮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派出所了解,小亮是第一次犯罪,且平时表现较好,在监视居住期间也能遵守相关规定,案发后真诚悔悟,取得了被害人谅解。通过公开听证,最后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对小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确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在考验期间,承办检察官时常保持与小亮及其父母的沟通,了解小亮的思想动态,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疏导和细心关怀,帮助小亮重树了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其顺利地结束了考验期。考验期满当日,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亮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对小亮启动了犯罪记录封存程序,让其“无痕”回归社会。

  据统计,自2012年以来,龙马潭区检察院已经对7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4人,无一人有重新违法犯罪的情况发生,让迷途少年重拾起生活的希望。(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