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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泸县启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4-18

  昨(17)日,在泸州市泸县纪委“廉政电子档案”上,一输入已进档的该县副科级干部的名字,就可看到其财产情况。这意味着有反腐“利器”之称——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泸县开始启动实施。

  从今年1月起,泸县要求该县600余名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全部申报个人财产,预计今年6月完成所有干部的财产情况录入,目前已录入了该县325名副科级以上干部财产情况。

  据了解,泸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申报的财产范围应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债权。申报的财产包括下列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自建房、集资房、商品房、房屋出租等。

  具体操作上,泸县让副科级以上干部先自己填写个人财产情况,再签字认可,单位盖章。有的出于保密考虑,签字也行。泸县纪委党风政风室对其进行审核,如果觉得其收入不合逻辑,经不起推敲,就会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

  泸县纪委负责人认为,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可强化政府官员的自我约束,提高官员的公信度,提升政府形象。

  对此,申报财产的官员有何看法?嘉明镇副镇长赵刚说,官员财产申报便于干部管理,因为不能隐瞒财产,可约束干部贪腐的行为,加强官员廉政意识。

  泸县组织部信息科科长杨绍生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让官员自我约束,不贪污不受贿,对官员来说也是一种保护。(记者 简放鹏 实习生 张婷)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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