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09
日前,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用搜查强制措施,准确定位被执行人座驾,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快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也保障了法院生效裁判得以履行。
依法搜查,快速识别车辆
“被执行人金某,现依法向你宣读搜查令……请将随身物品全部掏出来放桌子上”。7日上午,龙马潭区法院执行法官通知申请执行人唐某和被执行人金某到法院处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执行案件。
在执行过程中,金某谎称无钱还款、四处欠债、叫苦连天,而唐某称金某是公司老板,盈利可观,有钱不还。执行法官见被执行人有意拖延、无意还款,遂依法向金某的人身采取搜查措施。起初金某对搜查令不理不睬、拒不配合,称其人身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搜查。在执行法官释明拒不配合搜查的后果之后,金某慢腾腾地将钱包和车钥匙甩到了办公桌上,并称该车是向兄弟借的,当天没开到法院。但是,申请人唐某慧眼一瞧,认出了汽车的品牌及主人,此车正是金某的车辆!
依法扣车,敦促履行义务
在执行法官和唐某的仔细搜寻下,最终发现了停在法院旁边小区门口的金某的车辆,执行法官核实车辆后对该车贴上封条。金某见法官对其车贴了封条,态度渐渐转变,称其想办法凑5万元,尾款10万元在半月内付清后再开走车辆。最终,申请人唐某同意了分期付款方案。
唐某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连感谢执行法官搜查措施得当、效果立竿见影,怀揣5万元现金满意离去。(吴丽)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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