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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2.5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学费免了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4-04-24

  4月21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近日下发了关于实施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的通知,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对我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将有2.5万余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

  据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古奕介绍,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在执行现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再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享受免学费的学生总体不低于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的30%。对享受免学费的学生已经缴的2014年春季学期学费,由学校在5月底以前全部退还给学生家长。该政策以县(区)为主组织实施,由各县(区)教育部门商请财政部门统筹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农村特困户家庭、城镇低保户家庭、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和其他因故致贫家庭的学生等,由学生申报、学校初评、同级教育部门审核,评审出符合政策条件的学生。”我市约有8.4万余名普通高中在校生,按照此比例算下来,将有2.5万余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益。

  目前,我市各普通高中已陆续得到该通知,即将开展落实这项工作。(记者 陈玉霞)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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