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5-07
日前,笔者从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获悉,该镇已完成204名重度残疾人将获得护理费用补贴上报工作。
据悉,向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费用补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4年“19件民生大事”之一,对缓解残疾人家庭困难、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具有重要作用。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的对象是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户籍在长兴镇的残疾人。补贴标准是一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费补贴,对二级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据统计,长兴镇将有204名重度残疾人获得1至6月每月50或80元不等的护理费用补贴,总计76860元。(熊鑫 雷春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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