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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加油站和公交车 发现问题大堆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4-05-22

  “5.12事件”后,“公交车”、“汽油”成了近段时间市民谈论最多的关键词,人们在强烈谴责犯罪嫌疑人的暴行之时,也希望我们的公交车公司和加油站能够加强管理,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带着广大市民的殷切期盼,近日,宜宾日报暗访组兵分两路,分别以“违规”加散装汽油和乘车的方式暗访了宜宾多个加油站和公交车,发现这两个行业在管理上仍存在许多漏洞,对国家法律法规甚至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置若罔闻。

  乘客乘坐公共汽车的管理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同时,宜宾各辆公交车上的醒目位置张贴有《宜宾市城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明确要求乘客要按照指定的车门上、下车,即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其他有害液体乘车。对违反这些规定的乘客,车方有权拒载。

  乘客从后门上车 司机未制止

  暗访公交车:10路 川Q174XX

  5月20日早上8点多,记者从翠屏区南岸市中级人民法院站乘坐一辆开往二二四方向川Q174XX的10路公交车。8:33分,司机在公交车未到站的情况下打开了后门,四五名乘客相继下车。

  8:47分,公交车停靠潼关站时,车上人很少,座位还空了许多,一黄衣女子提着一个大编织袋快速从后门上车。司机见状,便招呼女子从前门上,但该女子称物品太大,前门上不了,投币后便顺势在旁边的座位坐下。看到女子坐下,司机便没说什么了。

  乘客从后门上车的情况普遍吗?21日上午11:30—12:30,正值下班高峰期,暗访记者分别在城区南门桥北站和东街站台处观察,发现公交车到站后,前后门同时打开,虽然车上乘客拥挤,但市民也都自觉地从前门上车,待后门乘客全部下完,司机也会很快将后门关闭。

  司机“放任”乘客携带易燃品上公交车

  暗访公交车:4路 川Q293XX

  5月21日中午,本报两名记者将一瓶白酒放入手提布袋里,故意将瓶中白酒洒一部分到布袋上,使之发散出强烈的酒味。

  12:43分,一辆车牌号为川Q293XX从城区开往南岸方向的4路公交车在南门桥北站停靠,一名记者携带装着酒的布袋趁后门打开迅速上车,在后门站定后,看到座位上已坐满了人,后门和过道上还站着不少老人和学生。随后,另一名记者走到前门刷公交卡,司机对此没有任何反应。

  十多秒钟后,浓烈的酒气从后门处蔓延开,记者身边一位坐在靠窗位置的中年男子向窗外闻了闻,又向车内使劲闻了几下并扫视四周,最后将目光落在提着酒袋的记者身上,但该男子上下打量了几秒钟后,若无其事地将目光转向了窗外。坐于最后一排的4名乘客,除一名年轻乘客扫视了一下记者外无一人有反应。经过一个站后,一名十一二岁的小学生走到记者身边,闻到酒味后也只是多看了两眼。公交车到达宜宾六中站台后,两名记者下车。

  暗访公交车:16路 川Q186XX

  下车后,为增强酒的味道,记者又多洒了些在布袋上。12:55分,在宜宾六中站一辆川Q186XX的16路公交车从南岸开往城区停靠站台后,两名记者携带酒瓶从前面上车,刷卡后缓慢走向后门,司机未对记者的行为进行制止。

  为了让司机闻到酒味,记者又从后门走到驾驶座后站定,很快车厢里有了浓烈的酒味,但并未引起司机和车上乘客的注意。这时,空手的记者走到前门提醒司机“车上咋这么浓的酒味儿。”话音刚落,车上的二十多名乘客向说话的记者投去了异样的眼光,随后大家又都表现得很“漠视和淡定”,无一人回应记者提出的疑问。

  而听到记者的话,司机立即回头看了看,嘴里嘀咕了两句,便继续开车。

暗访加油站和公交车 发现问题大堆(图1)

  △记者在暗访中还发现,宜宾许多公交车两边车窗玻璃处都各安有一根不锈钢管,用螺丝拧死在车窗上,是当扶手用的,但是,却把本来就不大的玻璃窗一分为二。车上一旦发生火灾,乘客要想跳窗出去,很难,对于体胖的人来说,要想迅速跳出去,更难。因此,许多市民建议拆除这些钢管,乘客可以扶在车顶坠下的吊扶上,让玻璃窗宽敞起来,把逃生之路留给更多乘客。

  加散装汽油的管理规定:

  2014年3月8日,国家公安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迅速采取超常措施建立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销汽油制度的通知》,指出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散装购买汽油实施纵火等暴恐袭击、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汽油作案,各地要采取超常措施,建立完善严控严查散装购买、销售汽油制度,切实强化源头治理,严控严查散装汽油购买、销售行为。

  要求各地要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对单位需要加散装汽油的,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对个人需要加散装汽油的,购买人需提供由所在居(村)委会同意的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本人身份证件等,到属地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就近到指定的加油站购买。

  随后,中石油、中石化向所属销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的通知,强化加油站安全经营管理,严控散装零售汽油。

暗访加油站和公交车 发现问题大堆(图2)

一名司机正在加油站旁打电话

暗访加油站和公交车 发现问题大堆(图3)

中石油加油站

  买散装汽油:

  拿个铁桶、登记一下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就行

  暗访地点一: 蜀南大道西段中石油加油站

  上午10点过,记者驱车来到了翠屏区南岸蜀南大道西段中石油加油站。此时,不少车正在排队加油,离加油站三四米处一名司机正在打电话,却无人制止,记者以外出自驾游需要备用油为由,问加油站员工能否买到散装汽油,对方回答行,只需带个铁桶、留个电话号码与身份证号码即可。

  暗访地点二: 蜀南大道东段中石油加油站

  10点40分,在南岸蜀南大道东段中石油加油站,记者加了50元钱油,并以索要发票为由与加油站员工聊了起来。

  记者:“我们想出门自驾游,想买点汽油放在后备箱内,行吗?”

  员工:“行,只要留个电话、身份证号码就可以,但必须要铁桶装。”

  记者:“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吗?”

  员工: “不需要。”

  暗访地点三: 七星大道中石油加油站

  上午11点,记者来到南岸七星大道中石油加油站,向一名戴着眼镜的加油站男性员工询问能否买到散装汽油,对方说行,但必须用铁桶装,不能用塑料桶。

  记者:“买散装汽油,有数量限制吗?”

  员工:“没有,只要登记一下身份证号码就行,随便加。”

  记者手记:

  走访了宜宾几个加油站,对方都表示只需要登记一下身份证号码、留个电话号码、带个铁桶就可以不限量购买散装汽油了,没有任何员工提出要对身份证的真伪进行识别。如此简单的“程序”,明显与国家公安部和中石油公司的管理规定是相违背的。试想,如果犯罪嫌疑人如此轻易地购买到汽油,一旦造成安全事故,该谁来负责呢? (宜宾日报暗访组)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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