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县警方办理了一起打架斗殴案件,依法将参与打架斗殴的9人行政拘留。
12月3日凌晨,泸县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在泸县温泉某KTV有人打架斗殴,请快来处理。接到报警后,正在附近巡逻的巡防大队民警率先赶往控制现场,辖区玉蟾派出所也随即赶到。斗殴现场一片狼藉,桌椅、垃圾桶等物品翻倒,带有血迹的纸巾到处丢弃,还有人员被打伤,眉角流血。控制现场后,民警先行将伤者送医,其他参与者及目击者跟随民警回到玉蟾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李某(男,22岁,泸县人)、何某(男,21岁,泸县人)、袁某平(男,21岁,泸县人)三人平时关系不错,而且生日日期比较接近,于是三人便相约在12月2日一同庆祝生日。当晚酒足饭饱之后,三人带着各自的朋友来到某KTV唱歌,一行20余人。本是一片欢乐的景象,但在酒精的作用下,随行的叶某(男,29岁,泸县人)对兰某(女,21人,泸县人)动手动脚,兰某为了躲避叶某的骚扰便走到KTV过道上。
在过道上,兰某和男友袁某鑫(男,20岁,泸县人)与巫某(男,28岁,泸县人)、叶某相遇,随即发生争吵,后演化为抓扯。看到四人正在打架,双方的朋友也不问原因就加入到打架队伍中来,顿时,KTV过道内乱作一团,更有甚者将过道内的垃圾桶丢向人群。可能过道过于狭小,影响“发挥”,部分人员还从过道打到了KTV大堂。KTV工作人员立即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打架斗殴人员分离。
本来是一片欢快的场景,却变为打架斗殴的暴力现场;本来是“同月同日”出生的“好兄弟”,却可能会因这次群殴变得疏远。在酒精的作用下,“群欢”变“群殴”、欢乐变悲哀,这次生日或许将是三人过得最“难忘”的一次生日。在调查中,民警了解到多人在酒醒后都对自己酒后打架斗殴的行为感到后悔,但是法律的惩处已经无法避免。
目前,因为打架斗殴,涉案的9名人员被公安机关罚款500元并分别行政拘留10—12日不等。(李良君)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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