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泸州工伤保险已由"事后补偿"向事前预防转变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21

  近期,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泸州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泸州市工伤保险工作已由“事后补偿”到事前预防转变。按照规定,泸州市将依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用于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工作的专项费用。(完)

编辑:邱向东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