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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民营经济不“离场”,司法保护不“缺席”!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23

  泸州市龙马潭区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郭某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的申请执行标的仅为4020元,执行法官通过翻阅卷宗和网上查控,并未发现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郭某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面临着终结本次执行的局面。

  涉案金额虽小,但对于侵害民营经济的行为就不能视而不见,执行法官通过联系被执行人住所地泸县兆雅镇的工作人员,了解到郭某最近返回老家只有在集市“赶场”的时候出来摆摊卖些农用品,并嘱咐法官他们家人不好惹,郭某父亲脾气暴躁,郭某是退伍军人可能不好控制。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执行法官就驱车赶到兆雅镇,在乡镇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找到了郭某。

  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但郭某说自己没有钱,其母亲和孩子也在旁边,郭某要通知其父亲过来代为偿还债务,考虑到正值集市人流量大,环境复杂,法官决定将郭某带至离警车停放位置比较近的地方便于处置突发情况。并且孩子还在旁边,王法官并未对郭某采取强制带离措施,并将孩子交由其母亲看护,可能是被法官的人性执法感动到了,一路上郭某都十分配合。郭某的父亲过来后,起初大声喧哗,引起不少人围观,在法官对村民进行解释后,村民都表示理解支持,郭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其父亲也理解法院工作的意义,立即在旁边的银行取了钱替郭某偿还了债务。

  ******强调“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执行法官应该做的,就是用实实在在的司法保护,让企业家有了定心丸后,不为杂音所惑,不为流言蜚语所动,民营经济不“离场”,司法保护不“缺席”。(王爱国)

 

编辑:温华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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