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24
根据《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省级归集管理办法》和市社保相关要求,泸州市龙马潭区自2019年11月起,首次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
该次归集资金按上年结余中个人账户基金结余的68%计算,首批用于委托投资资金4850万元,通过龙马潭区财政专户进行基金归集上划,专款专用,龙马潭区财政局和区社保局相关部门按照社保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分别进行记账、核算、定期对账和年度决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对省级归集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国家统一规定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省级归集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收益并入基金,按龙马潭区归集本金所占比列分配计入收益。
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益水平,促进基金保值增值,提升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龙马潭区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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