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27
泸县社保局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难点、痛点,对症下药,扎实做好社保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一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对重点业务办事事项中窗口咨询和材料不齐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让群众“少跑路”。
二是证明事项零保留。取消27项证明材料,采用部门数据共享、部门间协查、部门自行调查核实等替代方式,实现证明事项零保留。
三是做好基金风险防控。通过相关部门的协作、实地核查等方式,确保群众办事便利的同时基金安全。截至目前,已通过发函给公安部门协查的46件,发函给卫健部门协查的75件,实地核查18人。(泸县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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