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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洪:“心存正义 排除万难”的执行办案能手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9-12-30

  他,毕业于暨南大学东南亚研究所,法学硕士。2015年9月进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先后在特兴法庭、民一庭、非诉执行局、法警大队、执行局工作。2017年,执行结案72件,执行到位金额1984.57万元,司惩7件;2018年,执行结案75件,执行到位金额846.06万元,执保结案28件,保全到位金额7035.27万元,司惩16件;2019年1-2月,已执行到位金额1500余万元;移送追究拒执罪4件。他,就是龙马潭区法院的执行办案能手——罗洪。

  打击拒执有手段

  2017年以来,移送涉拒执犯罪案件4件,其中2件案件在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遂对该两案作出撤案处理;1件已判决,被告人认罪认罚;1件正移送审查起诉。

  黄某申请执行泸州某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5万元,在执行过程中,黄某与泸州某装饰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17年3月底一次性付清黄某的劳务工程款,并以泸州某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名下的车辆作为担保。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周某不知所踪,执行法官要求周某把车辆交到龙马潭法院,周某置之不理并更换电话号码。因周某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遂移送公安依法侦查。周某到案后,主动认识错误,付清劳务款,请求人民法院从宽处理,十分后悔当初拒不履行的行为。

  办理大案有经验

  廖某申请执行李某、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本金786万元及相应利息。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以第三人名下的财产予以抵偿,和解协议到期后,李某、黄某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立即把李某、黄某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并对其名下的公司进行搜查,多次到其公司寻找李某,均未能找到李某。在成都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时找到了突破口,李某、黄某有转移财产的嫌疑,遂将涉嫌转移的房产进行查封。将查封消息告知李某、黄某后,李某、黄某积极到法院进行协调。

  执行法官经过两天的协调,耗时15个小时,廖某与李某、黄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李某、黄某共计欠廖某本金及利息1640万元,支付现金460万元,其余用第三人1200平方米的房产抵债,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和谐执行有温情

  王某与宜宾高某酒业公司、北某米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300万元。为了督促履行,执行法官通过两个方面执行该案,一是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拒不履行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二被执行人拒不交车的行为,涉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二是通过传统查控形成大数据资料,证明二被执行人确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调查了高某酒业公司的银行账户流水、税费缴纳、水电费缴纳、社保缴纳等情况。经调查税费后,执行法官发现其全资子公司有大量的经营性收入,且第三人会定期代高某酒业公司支付巨额水电费。

  在上述事实面前,二被执行人无法自圆其说,二被执行人愿意履行。鉴于高某酒业公司存在经营困难,负债较多的状况,强制执行企业必然受到巨大打击,可能造成企业停业。执行法官做了大量耐心沟通、灵活运用执行策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已执行到位金额200万元,后续款项企业也在积极履行中。

  面对来之不易的成绩,罗洪笑着说:“执行法官有“四千万”:千言万语、千山万水、千难万险、千辛万苦。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作为一名执行法官始终心存正义,排除万难,为基本解决执行难贡献一份力量!”(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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