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20-01-10
为切实维护好元旦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放心舒心的市场价格环境,泸州市各市、区(县)市场监管局围绕“2020春雷行动”组织开展了价格减负惠民执法行动,加强了对重要时段的价格监管。
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6日,全市共组成检查组8个,出动检查人员160多人·次,检查商场超市58个、固定门市600多个、农贸市场36个、旅游景区16个、旅行社5个,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110余份 。

检查组对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是否依法明码标价,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利用节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固积居奇、哄抬价格;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
泸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江阳区、龙马潭区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了主城区市场的检查、巡查。从检查情况看,元旦期间,泸州市市场商品货源充足,未发现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商品价格除以猪肉为代表的肉产品价格仍在高位运行外,其余粮油、蛋菜等群众生活品货源充足,价格基本平稳。由于元旦期间商家开展促销打折,部分商品价格水平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

此外,检查组还对旅游景区、旅行社、客运站等涉旅行业进行了检查、巡查,重点规范涉旅行业明码标价行为,加大对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多收费;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景区、旅行社明码标价牌设施陈旧、标价不规范等情况,检查组当场要求立即整改。
通过组织开展元旦期间市场检查整治,有效规范了泸州市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为群众营造了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了元旦期间市场价格平稳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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