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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户外广告涅槃(上):首个LED广告屏拍卖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4-06-12

宜宾户外广告涅槃(上):首个LED广告屏拍卖(图1)

LED电子显示屏效果图。

  昨(11)日,宜宾首次进行LED广告屏拍卖,该广告屏位于树刚大厦,被誉为“宜宾第一LED屏”。

  100平方米LED,5年广告经营权,500万元起拍,8轮竞价,510万元成交,溢价率仅为2%,比起举牌人心理价位低了很多。

  原因可能在竞拍之前的答疑环节,整个答疑环节耗时50分钟,而举牌仅用了1、2分钟。

  510万元 5年经营权

  溢价2%

  “28号,501万,503万,20号,还有没有?504万,81号,505万,28号,还有没有?506万,20号,507万,28号,508万。”拍卖师声音抑扬顿挫,竞价之声此起彼伏,记者甚至来不及记录,到508万之时,81号直接举牌510万,竞价之声戛然而止。

  “还有没有更高的?还有没有更高的?510万一次、510万两次……”

  整个气氛在期待着更高的竞价。3家竞拍公司在提问环节,语言虽然激烈,但是都反复强调志在必得,然而直到落锤之前,整个会场内寂静无声,最终510万元成交。

  “实际上,提问环节之后,我连牌都不想举了。”艺聚广告竞拍人肖宇飞在来之前,曾经花了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对这个LED广告牌的商业价值进行论证,前往绵阳、内江、成都等地进行过考察,心理预估价位“在起拍价基础上,每年再增加十万元都可以。”但在最后一刻,他放弃了。

宜宾户外广告涅槃(上):首个LED广告屏拍卖(图2)

拍卖生效,乙方正在签署文件。

  “对话空间太少了”

  协议框架不能动

  关注这块广告牌三个月,昨天是肖宇飞第一次拿到《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合同》,在答疑环节,他连珠带炮地对里面的诸多细则提出了疑问,尤其是在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上的第11条和第13条。

  第11条:如因政府需要及城市规划拆除已安装的户外LED全彩显示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第13条: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显示屏设施,乙方须保证显示屏全套设备交回时正常工作、功能完好。

  在肖宇飞看来甲乙双方签订了合同,就应该履行责任与义务,说好的是5年,就不应该存在动辄拆除,同时若是协商拆除,甲乙双方也应该提前对相关损失未来作何赔偿,提前在合同当中说明。“甲乙双方应该平等协商,不能让权大于法。”

  即便拍卖委托方力锐投资有限责任(属翠屏区政府全资子公司),反复提及,合同条款是既定的,原则框架内不能对其修改,个别地方允许增补解释,但是竞拍人还是不断有问题提出。

  “100平米,在这个门户位置太小气了,其他城市在显著位置弄得要大气许多。”

  “如果是建筑本身的问题导致安装的LED出现损坏,究竟由谁能担责?”

  “LED屏建成之后应该就属于乙方财产,为什么五年期满还要归甲方所有,如果强行收回,你知道的。”

  “整个甲乙双方义务不平衡,甲方太多保护性条款,而乙方权益难以保障。”

  “收取10%的保证金,这是政府比较通行的做法”。针对竞拍方的疑问,委托力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再次强调说。“合同是按照平等自愿协商,原则上框架不能突破。”

  “对话空间太少了。”肖宇飞说,正是因为合同当中有太多的甲方保护条款,丧失了拍卖信心。在正式起拍之前,肖宇飞兴味浓厚,提问长达30分钟左右。“我们竞得之后需要招商,与多家企业签订合同,若政府一旦违约,我们就是多项违约。”杰诚装饰有限公司竞拍人李强同样表示,价格并不是他们最关心的,下属宜宾某大型房地产集团的他们并不差钱,之所以不愿意再举牌是因为“这块LED屏变数太多了。”

  北大门交通要口

  20%公益广告

  被拍卖的广告牌位于北大街树刚大厦,是老城区北大门的交通要口,我市中心城区改造提升工作亮点工程之一。据拍卖师称,北线岷江南段树刚大厦风貌改造后,该建筑将成为宜宾市标志性建筑,其外墙LED广告位将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第一块多媒体LED,物以稀为贵,优势不言而喻。”

  《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合同》内规定,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交纳5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时,由甲方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同时,户外LED显示屏必须保证每天8:00-21:00发布广告(政府发布信息需要调整时间的情况例外),户外LED显示屏不得播放声音,亮度须符合国家环保规定,不得对第三方产生影响。

  另外,在合同期内,乙方须保证全年不少于20%的公益广告发布时间,公益广告内容由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

  “摸石头过河 没有可借鉴经验”

  “摸石头过河,没有可借鉴的经验。”肖宇飞说,这个合同也没有谁对谁错,大家都没有经验,只有参考周边城市。“参加此次拍卖会,我们都是报以试探性的心态来的。”记者在三家公司的负责人那里得到的都是相同的回答。

  “起拍价高了,门槛高了。”当记者向成功竞得营运权的远航广告公司老总李波表示祝贺时,却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李波是第一个举牌的人,也是竞得人。他向记者坦言,根据宜宾目前市场上一个广告成本的核算,这个起拍价是相对高的。

  肖宇飞也在拍卖现场提问环节算了一笔账,“500万元是起拍价,还要加上150万元的LED安装费,以及50万元的保证金。”

  然而,竞得人李波对未来的经营相当有信心。他说,商人都是以盈利为目的,虽然今天的竞拍价高于心理价位,但从宜宾城市改造的整个发展来看,LED广告显示屏将是未来户外广告的必然趋势。

  记者手记

  还是尽量少失信

  □本报记者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信社会,不应该是从政府先做起吗?”此前因为滨江路地下停车场被拍卖之后的颠簸命运,本报曾经刊发评论《政府失信如何为?》

  政府在诸多社会角色中扮有重要角色,甚至处于主导地位,公共利益的守护者,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政策若朝令夕改,定然让市场无所适从。

  在此次拍卖当中,竞拍者反复纠结于第11条,即如因政府需要及城市规划拆除已安装的户外LED全彩显示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可见市场对于政府行为的信任感并不够强。而委托拍卖方也不敢对政府是否拆除该LED屏,什么时候拆作出承诺。即便法院工作人员在拍卖现场释疑,合同虽无特别注明,按照法律若在合同期内拆除LED屏,政府也会对乙方的直接损失或者间接损失进行赔偿,然而举牌者的信心并没有显著增强。

  确然,我们在摸着石头过河,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难保不会犯错,一边犯着错,我们一边向前进。但是这样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赔偿还是少一点为好。(秦莉萍 记者 陈旭)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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