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6-23
近日,泸县工商局兆雅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皮衣保养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25元。
5月2日,泸县工商局兆雅工商所接到投诉,消费者章先生将自己的一件皮衣送到兆雅镇某干洗店进行保养,领取皮衣时却发现皮衣部分变硬并有轻微变色,章先生要求洗衣店将皮衣恢复原样或原价赔偿皮衣4000元并退回洗衣服务费200元,洗衣店以穿着不当导致皮衣变硬为由拒绝赔偿。接到投诉后,兆雅工商所调解员通过咨询洗涤行业的专业人士意见,并多次沟通、协调之后取得了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问题的一致意见:洗衣店通过专业的皮具处理厂家对皮衣变硬的部分进行软化处理,退回衣物洗涤服务费用200元,同时按照衣物年折旧率25%的标准赔付章先生1125元,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随着居民的消费水平提高,购买皮衣的人越来越多,由于材质、工艺等因素,皮衣洗涤对经营者的专业性要求较高。近年来,皮衣洗涤事故投诉占据了洗涤行业投诉的大部分。
兆雅工商所提示:消费者在对贵重衣物,特别是皮衣进行保养洗涤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取货凭证,取衣时要仔细检查。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送洗的衣物时,应做到“四清”,即看清、问清、讲清、写清,对送洗衣物上的破损、缺件、色花、虫蛀、修补过的部位等疵病以及加工后可能发生的后果应向消费者事先声明并在取货凭证上注明,以减少纠纷发生。(殷世建 周国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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