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2-05-18

小区里无人认领的“僵尸车”。
长期停在车位不动、无人使用的车辆称网友们形象地称为“僵尸车”。
近日,泸州论坛网友唐炉发帖爆料,称泸州市江阳区阳光花园小区内停放了5辆包括小轿车、面包车在内的“僵尸车”。
这些“僵尸车”到底该谁管?又该怎么处理?这成为网友们最关心的话题。
对此,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昨日走访了小区物管还有交警等有关部门,听听他们的说法。
物管:无权力挪“僵尸车”
在当地居民的指示下,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在阳光花园小区12单元附近,一段不到20米的人行道上,看到了3辆“僵尸车”。再走出百米远,在另一处发现了其它2辆“僵尸车”。
其中一辆灰色小轿车堪称骨灰级“僵尸车”:干瘪的车胎,破碎的挡风玻璃,全车破败不堪。厚厚的灰尘覆盖住车身,车身上还铺满不少干枯的树叶。车下堆满了乱石块,塑料袋等垃圾,成了卫生死角。一只流浪的小猫还很悠闲地躺在车下玩耍。
小区居民陈女士告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这5两辆“僵尸车”停在这里多则2年,少则数月,很久都无人过问了
“‘僵尸车’现在在泸州各个小区都很普遍,但我们没有私自挪车的权力。”阳光花园小区的物管负责人杨经理说,只能在确定车主的前提下,劝告车主把车挪走。
交警:暂无相关执法依据
那么,交警能不能处理这些“僵尸车”呢?泸州市交警支队相关人员介绍,过了报废年限的汽车,如果在道路上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他们会根据相关交通法规进行处理。
但对小区里面的“僵尸车”他们处理起来比较谨慎,因为没有相关的执法依据。
只有在“僵尸车”确定为赃车,或者停在非停车道和堵住消防通道的情况下,他们才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法律人士介绍,小区“僵尸车”,长期无偿占用业主共有公共区域,涉嫌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使用权,全体业主可作为原告将车主诉诸法庭。
如车辆长期无人认领,可依据相关法律申请按“无主财产”直接处理。
提醒
车辆过期不报废原车主不能购新车
据泸州市报废汽车公司工作人员陈女士说,目前,泸州每年报废车辆多达几千辆,但停放在泸州各小区的“僵尸车”数量却难以估算。
为何车主应报废车辆频繁变身“僵尸车”呢?陈女士分析,目前,车主报废一台车辆的收益从几百到2000元不等,有些业主觉得报废手续麻烦而收益偏低,所以放弃报废过期车辆。
同时,部分车辆产权不清,交通违法罚款过期不交,也影响了部分车主报废过期车辆的积极性。
陈女士提醒车主,在车辆过期不报废的情况下,原车主不能购买新车。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潘锋何雪梅实习生张洪摄影报道(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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