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02
近日,宜宾市南溪区罗龙司法所成功解矫两名社区服刑人员人员。在解矫宣告仪式上,郭某与李某总结汇报了矫正期间的思想、生活和现实表现,表示今后会严格要求自己、学法守法、牢记教训,不再做出违法违纪的事。矫正小组成员分别从思想动态、日常表现、服从监管等方面对两人做出了综合评价,并报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批准解除矫正,制定并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正式宣布郭某与李某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按期解除社区矫正。
回顾两人报道时的场景,两人系同案犯,因口角矛盾发生斗殴,两人均受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双双被判处缓刑。来司法所报到后两人相互之间仍有嫌隙,给管理教育工作带来不小挑战,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教育谈心逐渐打开两人心结,坦然面对现实,相互理解包容,最终形成了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提高的良好氛围,两人共同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按时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积极参加我所组织的学习、公益劳动等活动,表现较好。其中郭某还在今年4月的村社区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村民代表,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
解矫仪式后,两人感叹的说到,感谢司法所的教育引导,这一年收获良多,受益终身。 (陈长锋 江湖)
编辑:甘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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