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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筠连交警大队强化电动三轮车交通管理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07

  为严厉打击城区电动三轮、四轮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创建良好的城区交通环境。宜宾市筠连交管大队按照2015年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的通告》(筠府通〔2015〕5号)(以下简称通告),始终坚持“四个严格”原则持续严厉打击电动三轮车违规载客、乱停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查扣电动三轮车682台,电动四轮车8台,人力三轮车安装动力装置333台。

  一、严格组织部署,明确职责分工

  一是召开会议。按照筠连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筠府办发〔2015〕48号)的整治时间安排,2017年进入长期整治阶段,针对城区当前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组持续组织交通运输局(运管)部门、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再次动员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明确分工。针对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出行实际,整治组采取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职责和流动巡逻交叉的勤务模式,在城区展开持续时间长、行动频次高、打击力度大的执法行动,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予以扣留,绝不手软,营造高压态势。

  二、严格路面管控,营造高压态势

  一是突出重点。大队根据无牌无证、违法营运等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在城区采取错时上路、弹性上岗、机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方式,严格落实早查、晚堵、夜查工作制度,强化对早晨、中午和夜间等特殊时段的查控力度,不留死角和空白,确保严格管控。二是部门联动。持续组织由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机动车巡查组和徒步组在城区开展行动,在执法过程中,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通告》要求,严厉查处电动三轮、四轮车违禁上路违法行为。经汇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截止目前已集中销毁违规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129台,电动三轮车602台。

  三、严格督导检查,规范执勤执法

  一是强化督导。成立督导检查组不定时深入一线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严密执法。整治行动中,要求执勤人员要保持温和的态度,将治理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违法的政策讲透,引导市民使用合法交通工具,同时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对纠正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进行全程录像,确保有信访时有证据可依,从而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告知

  一是教处并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大队民警加强宣传教育,在对电动三轮车依法予以查扣的同时,耐心宣传交通法规,通过积极宣传引导,化解潜在的矛盾。二是借助媒体。大队积极利用公安微博、微信,筠连热线、筠连百姓等本地主流媒介,发布80余条关于电动三轮车安全隐患、执法行动及销毁过程宣传内容,切实表明依法严管电动三轮车的态度与决心,倡导广大群众主动配合交管部门开展违法整治行动,为整治工作汲取更广泛的社会声援。(陈永红    吴  洪)  

编辑:甘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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