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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检察院帮扶干部集中“充电”助推脱贫攻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07

  近日,古蔺县检察院召开会议,组织该院帮扶干部认真学习《古蔺县帮扶干部脱贫攻坚工作2017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认真领会考核机制、考核方案各方面内容,增强帮扶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该院政治处主任王选华在组织干部学习帮扶职责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帮扶干部负责与贫困户商定脱贫计划,帮助实施脱贫项目,实现“一超六有”脱贫标准,每月持续动态监测,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一超六有”是对贫困户脱贫标准的概括提炼;“一超”,即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六有”,是在“两不愁”(吃穿不愁)、“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基础上,做到“三有”(有安全饮用水、生活用电、广播电视)。】二是帮扶干部负责向贫困户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协调落实应当享受的扶贫政策。三是帮扶干部认真填写贫困户帮扶手册,指导贫困户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家庭收入和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等相关信息。四是帮扶干部认真收集、梳理贫困户的合理诉求及推动项目、落实政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联系乡或县级相关行业部门反馈,帮助协调解决。五是帮扶干部务必高度重视帮扶工作,要以实实在在的帮扶实效赢得贫困户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贫困户对脱贫攻坚及帮扶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针对帮扶工作考核机制,王选华强调,帮扶工作以贫困户脱贫达标及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实行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没得,体现真干假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帮扶干部要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在帮扶工作中真抓实干、干出成效,确保帮扶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针对帮扶工作考核方案,王选华特别提醒“三个挂钩”,即帮扶工作与干部目标绩效挂钩、与干部提任挂钩、与评先选优挂钩。

  目前,古蔺县检察院统筹分析干警职工意愿、群众工作能力、岗位办案需要等因素,确定纳入县目标绩效考核的32名干部结对帮扶桂花乡香楠村120户贫困户507人。干部人均结对帮扶贫困户不足4户。(王先政)

 

编辑:甘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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