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24
为了入党、升迁,小学毕业却谎称中专毕业,伪造专科学籍档案,谎报本科学历;篡改档案,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遭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薛新民不降反升,从乡镇党委书记升任河津市住建局局长。(5月23日《法制日报》)
近年来,网上频频曝出一些干部年龄、履历、档案、身份等离谱造假。李启红、王亚丽、曹丽、党煦燕以及几天前曝光的陕西府谷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利荣,无一不是“造假高手”。
当前,年轻化、高学历成为各级各部门选拔任命干部的趋势, 为了达到升迁目的,干部档案变成了小学生作业,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想“年轻”几岁,就“年轻”几岁;想“学历”多高,就有多高“学历”。即使被发现了,充其量就是官员被取消提拔,被严惩者寥寥可数,更有甚者,因造假遭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薛新民不降反升,受处分一年后居然还能再次升任住建局局长。这些做法暴露出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上存在很多问题,也严重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
大凡官者,德为至要。领导干部简历造假至少说明其在“德”上是有问题的。造假,为哪般?造假是因为缺“德”。官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篡改档案以获得升迁机会,原本就不是一件小事,于当事人而言,体现的是其品德的低下,这样的干部非但不能提拔,更应该重新考查其任职的必要。
组织部门要提高官员任用的透明度,加大公开的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在最大程序上形成对官员的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简历要严加审查,严格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要制定并实施《责任追究办法》,规定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使各类相关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对于造假的,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决不能姑息纵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筑牢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完)作者:古蔺县农业局 吕莉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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