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08
为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严厉打击冒领养老金行为,泸县社保局三措并举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冒领追收工作。
一是明确追收对象。经过提取相关公民信息数据与社保业务数据信息比对,泸县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中存在疑似死亡后继续领取养老金的现象。为此,泸县社保局将疑似人员信息按属地分发到各镇(街道)进行走访调查核实,进一步确认了死亡仍处于正常发放状态191人。同时,以此为契机对领取资格认证、死亡时间、冒领金额进行全面逐人核实、按程序实施追收工作。
二是明确追收程序。由泸县社保局将核实死亡冒领的准确信息告知冒领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冒领金额如数退还。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积极配合追收死亡冒领养老金。对拒不退还冒领金额者,县社保局按规定程序进行强制执行。
三是确保追收到位。由泸县社保局稽核审计股牵头,退休人员管理股及其相关股室积极参与,拟定工作计划,深入镇(街道)逐人入户开展追收工作,确保所有冒领金额全部追收到位。(泸县社保局)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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