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08
泸州市合江县食药监局将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结合,认真谋划,积极探索,打造“四个二”工作模式,构建“两法衔接”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落实“两个健全”。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稽查和法制共同经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2017年3月,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局制发《合江县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暂行规定》《合江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涉刑食品药品案件的移送标准和案件移送流程,有力地推动了“两法衔接”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
落实“两个常态”。一是联合执法常态化。2016年以来,与公安、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食品药品违法活动”“白板肉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会销专项治理”等行动,查获涉刑案件4起,查办255起行政处罚案件;2017年5月,联合公安局、工商和质检局、文体广旅局制发《关于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的通告》,并在保健食品会销场所开展现场宣讲,印制并发放通告10000份,开展了为期半年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取缔非法宣传营销保健食品场所1个。二是联席交流常态化。充分发挥食安办的组织协调作用,2016年以来,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2次、涉刑案件研判会2次、联合执法工作部署会3次和专项行动会商会4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文、副县长刘伟宏多次到会指导。
落实“两个集中”。一是集中销毁不合格产品。对没收的制假、售假食品药品进行集中销毁,并邀请社会群众、业主代表、社区干部参加。今年以来共销毁不合格食品药品1600公斤。二是集中报道和宣传。通过电视台、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两法衔接”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共发布相关信息58条,案件公开62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落实“两个到位”。一是培训、指导到位。到各片区稽查中队开展执法培训,与基层执法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传授交流。共开展执法培训12期,切实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二是查处、打击到位。2016年至今,共查办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255件,处罚金额170.85万元,其中15万以上案件1件,20万以上案件1件;查办食品药品涉刑案件4件,移送4件,移送率100%;录入省“行刑衔接”信息共享平台4件,录入率100%。其中:对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涉案的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2017年3月,将涉嫌销售假药案件、涉嫌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案件的两个当事人移送公安,目前正在立案侦查中。(王思玉)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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