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叙永公安交警贯彻落实县公安局《内务管理规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24

    为切实加强内务秩序管理和路面勤务工作,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树立公安交警良好的形象,泸州市叙永公安交警大队紧密结合县公安局《内务管理规定》,狠抓贯彻落实。

    一、规范执法。全体民警、协警要认真学习《内务管理规定》,结合规定,认真分析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环节,制定完善的整改措施,确保民警规范、高效执法。

    二、加强印章管理。大队及中队印章由办公室或内勤专职管理,严格印章使用管理登记簿。严禁利用印章谋私或者开具空白信函(确因工作需要开具空白信函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作好登记的除外),如发生印章管理失职,将严格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严格车辆管理。所有警车除确因工作需要相对固定外不得配给个人作交通工具,不准用于办私事,不得乘载与执行公务无关的人员。下班后,车辆一律停靠大队院坝及中队场地。

    四、保持环境卫生。各中队的办公区应整洁、有序,墙上张贴悬挂物品必须是统一制作,统一规格,美观大方的图文像表和宣传画,不得擅自张贴、悬挂与工作业务无关的宣传画、明星照、挂历、奖牌,锦旗等。(完)叙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鲁泽前

编辑:黄孝蓉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