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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柳清:让履历造假的“平常事”变得不平常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25

    山西省河津市的薛新民,为了入党、升迁,小学毕业却谎称中专毕业,伪造专科学籍档案,谎报本科学历;篡改档案,11次填报不同的出生日期,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今年2月,他又从乡镇党委书记的位置上,被任命为河津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5月23日《法治周末》)

    在很多人看来,这还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般的人哪有造假的机会,可他呢,接二连三造假成功,被发现了还不降反升,这隐含在其中的猫腻不难想象。

    近年来,公务员的年龄造假、学历造假的问题经常出现,这当然需要制度的完善。但是,这也不是多么繁难而深奥的制度问题,关键还在执行环节。然而,现实中,有些地方的处罚太过宽松、随意,官官相护的现实太现实。

    出现这样的后果,有关部门应该要加大惩处力度,查漏补缺,完善相关的追究制度。但更应该反省的是,在出事之前该怎样去防范。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有那么多复杂的环节需要审核,只要其中一个环节稍微仔细一点、只要不徇私枉法、只要不官官相护,那这种情况出现的机会就会渺茫许多。不要事前不重视,等到造成严重后果了才追究这个那个的责任,那时已经亡羊补牢了。

    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按照学历造假的法律解释,伪造学历已然涉嫌犯罪。在薛新民假档案的背后,当地的用人机制很值得怀疑,所以,为了维护当地政府部门基本的公信力,对于类似的人、类似的事,一定要严惩不贷。(完)作者:泸州市古蔺县白泥乡 张柳清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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