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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兴镇:174名重度残疾人首获护理补贴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6-30

  根据省、市、区残联下发的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发放办法的文件精神,凡在本辖区内2014年前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经申请和审定的未死亡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可享受50元和80元补贴。


  为做好这项民生工作,从今年3月份开始,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残联对全镇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名单进行汇总,核对,无误后召集各村(社区)残协委员开会,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要求各村(社区)开展入户调研,向每一个重度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告知护理补贴政策,并提供《四川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申请审批表》,同时认真做好填表、初审和公示工作,之后,上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相关资料。龙马潭区残联经过审核、清理全镇有174名重度残疾人符合补贴条件,其中58名一级残疾人,116名二级残疾人,近日,特兴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已进入财政打卡阶段,全镇174名重度残疾人首次获得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金共计62640元。这项残疾人政策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这部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压力和负担,同时受到广大残疾人朋友和家庭的好评。(万致兰)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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