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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为分割百万工亡赔偿金 祖孙三代对簿公堂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9-22

  近日,一起为分割100万工亡赔偿金的案件祖孙三代对簿公堂的案件,主审法官在庭审调解无效后仍不放弃,多次组织当事人、代理人继续调解,最终使原、被告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重续血肉亲情。


  今年4月2日,泸州市江阳区邻玉镇农民马某,在合江县某建筑工地从事拆除钢架施工作业时坠落意外身亡。4月4日,马某的父亲老马和母亲汪某与用工单位泸县某建筑工程公司达成《工亡补偿协议书》,约定由公司给付各项赔偿金共计100万元,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3.91万元,马某儿子小马的一次性抚恤金15.1万元、一次性救助金15.99万元,老马、汪某的一次性救助金13万元和丧葬费2万元。


  很快,公司依约向老马和汪某支付了赔偿金。老马领取赔偿金后认为,去年9月11日,在儿子马某与儿媳王某因夫妻感情不合协议离婚时,约定孙子小马由儿子马某抚养,现在儿子去世了,小马应获得的几十万钱款应由爷爷奶奶代管,同时担心孙子的钱款被王某卷跑了,拒不进行分割。王某则认为,马某去世了,小马理应由其监护,小马的钱款理应由其代管,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6月10日,王某以小马的名义向江阳区人民法院弥院法庭提起民事诉讼。7月10日,主审法官伍卫在首次庭审后觉得如果草率判决,祖孙三代的亲情将无法挽回。决定通过情与法劝导,利与弊分析,继续做调解化解工作。


  9月3日,经过多次协商调处,终于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小马应获得的工亡赔偿金43万元,其中40万元以老马及王某的共同名义存入银共同监管,其余3万元由老马直接支付给王某,用于小马的日常生活开支;同时约定老马和汪某每月可探视孙子小马二次。(王盛)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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