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泸州市质监局局长梁闯率队督查泸县气瓶充装站安全生产工作。市质监局副局长王显波及市局特监科、质量科、执法监督科、特检所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泸县市场质量监管局局长刘光会、总工程师邓刚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泸县川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CNG充装站)和泸县栋梁乙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检查现场,梁闯详细了解气瓶充装单位设备运行状况、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重点检查了充装气瓶把关、气瓶检验落实、充装作业人员持证、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报废或超期气瓶充装等。
梁闯强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一是气瓶充装单位作为气瓶安全保障的源头,一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查找安全隐患风险点,及时研判,严把气瓶充装安全关口;要经常开展自查自纠,时刻绷紧安全弦;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和体系一定要高标准、严要求执行,做到依法依规充装,严禁充装超期未检和报废气瓶。二是地方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要以如履薄冰、如芒在背的心态,时刻把安全监察放在心里、抓在手上;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抓细抓好安全监察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惩处,彻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完)
编辑:西海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