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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泸县私自办“龙虾节” 成都公司遭警方处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9-25

  近日,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快速查处一起违反大型群众性活动管理规定案。

  今年8月4日,由成都某公司承办的“泸县首届龙虾节暨国际啤酒节”,在未向公安机关申报获准的情况下开幕,群众参与人数远远超出承办方预期,高峰时段人数达2500余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泸县警方获得线索后,及时展开调查取证,对活动承办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违反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行为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对公司负责人徐某予以治安拘留处罚。(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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