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1-09
据悉,从2018年1月1日起,泸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将有所上调,由2017年的每人70元/月提高至每人80元/月。春节前,一季度生活补贴将发到困难残疾人手中。
2016年1月1日起,四川省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2016年每人每月按6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2018年,四川省将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信息平台,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建立基础数据统计台账,确保困难残疾人困难补贴精准发放。
泸州市将严格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核,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对不符合条件的将及时清退,做到应退尽退。2017年12月,泸州市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人数为45270人。(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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