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应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共修和睦。然而,邻里间因小事闹上法庭、纠纷难解的事情屡见不鲜。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邻里健康权纠纷案件。
黎某与王某互为邻里。2015年9月某天,黎某到王某女婿承包的鱼塘钓鱼,钓鱼过程中,王某上前制止与黎某发生抓扯,致黎某受伤。经治疗,黎某自行支付医疗费6000余元。从此,两家矛盾日益激化,走上了官司之路。期间,经多次协商未果,而人民法院经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由王某赔偿黎某各项费用共计4783.38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言辞激烈,拒不履行判决内容。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关系的特殊性(邻里关系),强制执行虽能达到了结本案的目的,但必然导致矛盾升级。本着以和解方式彻底化解矛盾的意愿,执行法官主动上门,从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耐心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态度渐趋和缓,王某同意履行义务,并立即支付黎某全部案款。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执行法官针对案件特殊情况制定特殊的执行计划,充分展示了关心民生、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邓新星)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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