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09-25
中秋国庆将至,泸州市纪委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重申“八个严禁”纪律要求,警醒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必须越抓越紧、一寸不让,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两节”期间,泸州市将开展明察暗访,积极畅通对“四风”问题的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快查快结,并及时在各类媒体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八个严禁”纪律要求是: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各种商业预付卡、提货券、消费券、电子礼品卡(册);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示范,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二项规定,带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环境。市县两级宣传、财政、商务、文广新、审计、工商、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行业监督、专项监督的作用,主动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一批制度规定,合力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规范化。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地方和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刘传福)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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