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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仁县城北办事处启动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2-14

  2月13日,贵州兴仁县城北办事处在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培训会。城北办事处副主任王怀妃对2018年低保提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全体干部职工,各村(居、社区)常务干部共计110余人参加会议。

贵州兴仁县城北办事处启动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图1)

  根据兴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仁县2018 年城乡低保提标工作方案》(仁府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876元/年,城市低保标准为570 元/月,调整提高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为确保办事处2018年城乡低保纳入精准,低保资金能顺利、按时发放到位。会议强调,各村(居、社区)要严格执行省级测定的城乡低保标准,着力加强低保年度核查,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最后,张德刚主任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认真开展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社会事务办及各村(居、社区)要进一步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和街道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扎实开展年度核查,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和氛围,确保纳入精准。各村(居、社区)要统一思想,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宣传栏等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下一步工作人员入户抽查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成立民主评议小组,确保核查公平公开公正。各村(居、社区)要成立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在评议小组的监督下,召开低保评困会议,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打造真正的阳光低保,让真正贫困的村民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同时,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将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确保“一户一档”资料完整。(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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