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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法院:春节案款大派送 牢记使命拜大年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2-14

  2月9日,泸州市龙马潭法院执行法官驱车30公里将10万元现金送到79岁高龄的杨某农村家中,杨某满面笑容,连声说感谢。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在新春佳节之际,龙马潭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工亡案件。

  杨某之女张某乘坐由其丈夫王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小型客车相撞,造成张某、王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过二审程序,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母亲杨某、女儿王某及王某某向龙马潭区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张某所在单位支付杨某等人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龙马潭区法院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调查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由于被执行人名下未查到金钱类财产,如果对其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必然会经过一段时间,并且不一定拍卖成功。为了让申请人早日得到赔偿款,执行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处理该案,并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据之依法的多次说服和教育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不论是出于对员工的关怀还是社会责任感,抑或是法律的角度都确实应主动履行该义务。被执行人支付现金10万元,剩余46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申请人王某甲(未成年人)、王某乙(在校大学生)支付。

  在被执行人将10万元现金送到法院已是中午12点,考虑到该案申请人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立即决定驱车将10万元现金送到申请人杨某手里,让杨某等人安安心心过好年。(吴启军 杨杰 罗洪)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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