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10-13
本网从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平台“平安泸州”了解到,昨日,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分局发布了《泸州市公安局纳溪区分局关于护国镇未成年人死亡事件后续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
《通报》称:2015年10月7日,纳溪区护国镇发生一起未成年人唐某(男,8岁)死亡事件。 事发后,纳溪区公安分局积极开展工作,对事发地周边进行了细致调查走访,依法对当事人小浩(化名, 10岁)、 小林(化名,11岁)进行询问,对涉事人员就读学校的相关人员展开走访。
10月9日下午3时至5时, 在泸州市公安局法医解剖中心(泸州市殡仪馆内),由纳溪区人民检察院派员监督、死者亲属见证,纳溪区公安分局会同泸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四川医科大学病理教研室,依法对死者进行了系统解剖检验,相关检材已送往专业鉴定机构做进一步鉴定。公安机关将综合上述检材鉴定结果,作出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意见。
希望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制造、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的,警方将依法严肃处理。(平安泸州)
编辑:雷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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