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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翠屏法院治老赖 127人不能乘坐飞机高铁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5-10-15

宜宾:翠屏法院治老赖 127人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图1)

网络配图


  10月13日,记者从翠屏区法院举行的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1-9月,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867件,已经执结2035件,同比增长14.7%。已依法对54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127个单位和个人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措施,执行到位标的7000余万元。

  2014年初,文某某以曹某某欠款150万元未按期支付为由向翠屏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4年4月24日,该院审理后作出了曹某某支付文某某欠款150万元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因曹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文某某于2014年6月17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6月25日,翠屏区法院受理该案,向曹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曹某某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并在2014年7月16日将其持有的某公司的120万元股权无偿转让给第三人,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法院调查后认为,被执行人曹某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有无偿转让股权的事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遂移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分局侦查,由宜宾市翠屏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曹某某到案后主动认罪、悔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支付文某某40万元后达成执行和解,审理过程中权利人文某某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对曹某某不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曹某某罚金人民币1万元。

  近年来,该院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执行专项行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打击、惩戒力度,千方百计确保执行到位。2013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910件,执结2692件,执结率93%;2014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927件,执结2527件,执结率86%;2015年1-9月,共受理执行案件2867件,已经执结2035件,同比增长14.7%。

  据悉,127个失信被执行单位和个人被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后,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和一等座以上动车;被执行人有违反九种高消费的行为,可依照民诉法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将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李美琪 见习记者 陈根)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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