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3-09
近日,泸州市社保局依法申请市人社局对泸州市某公司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执行行政划拨,目前已划拨到账335482.13元。
2017年底,泸州市社保局接到举报:泸州市某公司从2017年6月到2017年12月共计6个月时间里,虽扣除了员工个人社保费,但实际上该公司并没有将个人缴纳的社保费及公司缴纳部分交到到社保部门,造成员工社保断缴。
接到举报后,泸州市社保局随即展开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截止2017年12月底,该公司已累计欠社保费212万元。对此,泸州市社保局曾多次发出限期补缴通知,该公司先后补缴社保费60多万元,但仍欠费150多万元。2018年1月初,再次向该公司发出限期补缴通知无果后,泸州市社保局决定通过申请行政划拨方式催收该公司的社保欠费。
下一步,泸州市社保局将继续依法按程序向该公司催收剩余的社保欠费,保证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泸州市社保局审计监督科)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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