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5-11-10
泸州市古蔺县马嘶苗族乡自推行群众例会制度以来,积极探索“群众例会”与依法治村有机融合的模式,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坚持群众例会与会前学法系统学法相结合。将群众例会与依法治村工作有机融合,制定了《群众例会学法制度》、《群众例会学法考核办法》等制度,使会前学法、系统学法制度化、规范化,找准了一条苗乡特色的治理模式,推动了依法治村工作。全乡共组织会前学法和系统学法1000多次,受到法制教育群众50000多人。
坚持群众例会与学法用法大讨论相结合。在群众例会上针对所学法律法规内容,结合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人和事开展大讨论,如何将所学法律法规运用到实践之中,以法律维护自身的权利。并收集群众期盼解决的事项、对乡、村、组的工作意见和建议1150条,经过讨论答复和化解1058条。
坚持群众例会与解决矛盾纠纷相结合。建立自下而上协调解决问题机制,对群众例会上收集到的问题,分级分类逐项协调解决。自召开群众例会以来,一批长期积累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共调处矛盾纠纷556起,调成552起,成功率98.8%,信访量下降92%,治安案件下降91%,刑事案件下降90%,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95%。实现了群众信访“零上访”、连续五年“零邪教”;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标。
坚持群众例会与村规民约相结合。全乡5个行政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村规民约,依照村规民约解决了一些长期没有解决的矛盾纠纷,如柳沟村7社一个小时的群众例会,成功解决了一起长达三年的林权纠纷案。今年茶园村创建为市级法治示范新村,同心村、红星村创建为县级法治示范村。
实践证明,群众例会是新时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依法治村、化解基层矛纠纷、构建和谐社会有效形式。(刘方强)
编辑: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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