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泸州 发布时间:2015-11-12
2015年10月9日,纳溪区公安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请一定查实。
纳溪区公安分局民警迅速查证了情况。
原来,纳溪区护国镇大洲驿居民曾某,用名为“曾某”的微信号,自编、虚构纳溪区护国镇“唐某”(男、8岁)死因,并将此虚假信息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内。

事发现场

遇难孩子的衣物

尸体被打捞起来
此后,曾某微信好友张某,未经核实,即用名为“泸州市纳溪区某餐饮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将该虚假信息进行篡改、添加后向外发布。一时间,该虚假信息在纳溪当地和泸州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纳溪区公安分局已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对曾某、张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五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轻信、轻传来源不明信息,发现可疑情况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完)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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