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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4月1日起泸州二手房交易需网签备案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8-03-14

  泸州人从事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的要注意了!从2018年4月1日起,凡在泸州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房屋交易(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需先进行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凭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办理纳税申报。其它非买卖情形不进行网签备案,相关流程与买卖情形一致。

  据悉,泸州市住建局、泸州市地税局在泸州市不动产交易大厅底楼、自贸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设立了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及办税窗口。泸州市地税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征收二科(0830-3196734)、泸州市房屋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审核科(0830-3152667)还设立了咨询电话。需要了解相关信息的市民,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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